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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(记者廖福玲 实习生明珍香 通讯员黄雪娇)日前,赣州市市场监管局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《赣州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旨在强化我市知识产权保护、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,加强和规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。
2021年以来,我市受理专利侵权案件145件、商标侵权案件222件,案件量呈逐年增多的趋势。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繁多复杂,处理这类案件时往往面临专业难题多、类型新、侵权判断难等问题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作为专业人员辅助提供技术意见,将大大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性、权威性和公正性,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能力,助力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。
办法所称技术调查官,是指负责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调查、询问、分析、判断等,为行政执法人员、法官、检察官查明相关技术事实提供技术咨询、出具技术审查意见以及参与调查取证、现场勘查、证据保全、案件庭审等活动的行政执法、司法辅助人员。技术调查官提出的技术意见可以作为认定专门性问题的参考,不作为定案依据。
办法共三十条,对技术调查官的职能定位、选任、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,明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市人民检察院、市市场监管局(市知识产权局)共同负责技术调查官的选任、调派、使用、管理、评价,明确了技术调查官为知识产权行政调解、维权援助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时的适用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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